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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了。
新郎都没有了,还要它做什么。”
我感觉到这最后一刀刺入了,我刚结疤的心口。
痛得鲜血淋漓。
我真的很喜欢他,十年里不管是暗恋还是明恋,我都觉得很幸福。
直到卓瑜出现的这两年,我的心被一次次割伤,可我对他的喜欢早就成为生命的一半。
但再多的爱意,也抵不过容器破损的太多,越漏越多。
我的脑子清醒了,但我的心还在痛,因为对他的爱,真的成为一种习惯了。
只要他出现,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的目光追寻他,因为他在我眼中会光。
可刚刚,他的背影已经黯淡无光,哪怕目光追随而去,也只看到闪光中映衬出的灰暗。
想当初第一次见他,我在路上遇到同学被高年级欺凌,我想要救他,但我害怕的一步都踏不出去。
江峻熙就是这时出现的,他坦然走过去,说他们挡路了。
他是学校出名的人物,不仅是校草,还家境优越,这些人自然不敢对他动手。
我那时还只是孤儿院的一员,连正脸都没看到,但我觉得我一见钟情了。
私底下偷偷打听他的消息,全年级集合的活动,我会拼命在人群中搜索那一抹身影。
明明人那么多,但他就是很好找,因为他在我眼里会光,好像天神的背影一样。
暗恋微苦,一句话一个对视都没有,但心里却被填满,只要想起就很有干劲。
本就成绩优等的我,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和他挂在同一个公示栏上,更为刻苦的提高成绩,参加竞赛。
初二那年,一对夫妻来到孤儿院,说我像他们失踪的女儿,想要收养我。
我本该像以往一样,尝试将这个机会让给更小的孩子,但我却知道他们是江峻熙的父母。
那是我失忆后,最自私的一次。
我成为他们的养女,但他们没有将我移到户口本上,这正是我希望的。
江峻熙成为照顾我的哥哥,我和他同住屋檐下,我可以光明正大对他好,有了家人这个借口来靠近他。
高考后,我才敢说出,我对他从不是兄妹情。
结果他拍我额头:“你以为我是傻子吗?我早就知道了。
你真的一点都不会收敛,想什么全写在眼睛里了。”
原来他早就知道,他身边的人也早就看出来,常在他身边打趣,只是被他压下来,我才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大学后我们确认了关系,我觉得虽然我曾失忆,一直找不到父母,可我这辈子已经足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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