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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曹德福与宜娘,早年也算琴瑟和鸣,他俩的结识还得从宜娘她爹说起。
宜娘本名宋宜,她爹宋成,人称宋老二,徽州人。
宋成脑袋灵光,年纪轻轻搭上了徽州商帮,靠卖砚台发了家,辗转多地,最后携内室赵氏和一对儿女,在汴京落了脚,开了家小食店。
后来啊,店的名气越做越大,宋家食店的牌子换成了临江酒肆,宋老二忙活后厨,研制菜品,赵氏打点前台,负责招待客人,忙得歇不下脚,也是那段时间攒下了万贯家财。
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年端午,赵氏带着一双儿女回乡祭祖,路上遭遇山洪,闺女宜娘抓住了段枯树干侥幸得救,赵氏与儿子福哥儿尸骨无存。
如此,宋老二更是宝贝这个唯一的闺女宜娘,想得要挑户好人家给宜娘衣食无忧的下半生,因而迟迟未许配出去。
宜娘遭了变故后,性情大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白日和夜里都睡在酒肆,不愿去酒肆前台帮衬,一头钻进庖厨研究调味和火候。
曹德福那会儿已在临江酒肆待了数年,从后厨打杂干到了行菜头。
他是汴京人士,父母双亡,自小吃着左邻右舍的百家饭长大,人够机灵,一双黑漆漆的小眼睛轱辘轱辘,能说会道,会抖机灵,常常招得酒肆中的娘子们笑声不断。
宜娘刚入后厨时只觉得曹德福聒噪无比,时间久了相较酒肆里只知一味干活寡言少语的墩子倒也更讨巧,渐渐也习惯了。
正是靠着这“三寸不烂之舌”
,曹德福惹得宜娘一片倾心。
宜娘舀了瓢水,往瓷碗里倾倒,泛着银光的水就如连串的珠子冲刷着碗壁,又溅到她的前襟。
瓷碗里映出了她的面容,唇角的檀红胭脂褪了不少,剩下的几块如斑驳的宫墙,鬓角的细纹鳞次栉比,比去年增了不少。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
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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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那么傻,会听信一个男人的花言巧语。
宜娘搁下瓷碗,面容碎成了若干片,她小心翼翼趴在门板上敏锐地关注着屋里的动静。
屋里依旧萦绕着曹德福极有规律的鼾声。
很好。
她轻轻拉开铜制的门闩,身影融入一片黑暗之中。
“三爷~,”
女子娇呼一声,普普通通的银簪斜插在低挽的发髻中,桃红的面颊已不见得独守空闺时的落寞,耳中一对明月珰镶嵌了垂珠步摇,一步一晃,低声浅吟道,“奴家来了。”
“新到的胭脂宜娘喜欢吗?”
矮榻边的男子并不看她,手里一卷新近集注的《李太白诗集》印本勘勘挡住了大半张脸。
“喜欢,奴家谢三爷挂念。”
女子行个万福,静静地立在一侧。
男子搁下印本,左侧眉骨上赤色的一颗痣衬得这人竟有些女子的柔情,
“那宜娘便说说,前些日子我叫你去做之事,现下进展如何了?”
“我邀了裴公子下月踏青共饮,他只说道若下月崇文院无事,定来赴宴。”
男子眼角一挑,显然内心大喜,敞怀大笑道,
“哈哈哈哈好呀,没想到裴公子你一世清名,软硬不吃,最终竟是要折在美人儿上喽。”
宜娘见李延双发出一阵冷笑,不敢出腔,只是在一旁侧立赔笑。
李延双瞥见宜娘的拘谨,知晓她做不惯此种事情,暗地里嘲讽她的懦弱,表面上却是一甩袖子大方道:“我知晓宜娘应下此事是无奈之举,今日宜娘可将缘由细细叙来,无论是取人性命还是财物,国公府皆可做到一件事。”
“我…我想…和曹德福和离!
然…然后…拿…拿回临江酒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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