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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挚友end
沈期第一次见到沈乔的时间应该不可考:他们父辈有同门的交情,他们年龄又相仿,小时候定然是见过几面,指不定还一起玩过--但既然彼此都对儿时全无记忆,便算不得认识,第一次见面,必然得数到2002年的夏天,他们在桌球俱乐部里的见面。
上流社会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香港种类多样的高级会馆就是最佳的交际场所。
你昨天谈判成功的客户可能今天就跟你一起骑马,明天一起打枪的同伴也可能是你下一个谈判对象--在这些场合放松身体同时扩大人脉圈,何乐而不为?
沈期因此成为各大俱乐部的vip客户:他年少时兴趣广泛,溜冰骑马射击击剑都学过一阵子,再练起来也有模有样。
由此他认识了许多朋友,并由此发展出了不少上床的交情,可那些泛泛之交里维持了一辈子的,也只有一个沈乔。
2002年7月18号,沈乔一个人在球桌前,一手握球杆一手握烟,吞云吐雾间右手随意一抬,两球入洞。
内行看门道,沈期也算半个台球迷,知道打台球不能看一杆,这球进了主球还得留个好位置,连续高分才有指望:要他看这主球位置就好,至少下一杆人愿意,还是能把球打进球袋里。
二十五岁的沈乔,风华正茂,腰细腿长,眉眼轮廓完全脱离了少年时的稚嫩清秀,吞云吐雾间流露出格外吸引人的禁欲调调,英俊得不像话。
那几年大概是他一生的颜值巅峰,要是他那时还在演电影,指不定得迷死多少人。
但那几年别说电影了,照片都没留下几张。
他那时不清楚那么多弯弯绕绕,只一心觉得这人的样貌当真是一等一的好,要是能拐到床上,想必也是美事一桩。
于是就这么认识了,沈乔是高手,他台球也打得不错,当晚两人的交情就到了互留号码的程度:沈期一向觉得就算是找床伴也得看缘分,多遇上几次各自有了意,水到渠成才是美事,但第二次遇到沈乔的机会比他想的还来得早。
他推开会馆的门,一看来人,顿时乐了:“巧了,沈先生。”
沈乔看到他也是一怔,良久才道:“是巧。”
e.g.的生产权早几年被程叔包给了一个跟纽约黑帮关系匪浅的人,后来那人据说是出了车祸,e.g.的事就一直吊着,他现在总算在香港站稳脚跟,也腾的出手把e.g.的事理一理。
程叔最开始的合作对象,原来是沈乔的亲姐夫。
他们那天的谈判进行得无比顺利:双方没什么重大分歧,之前又有过愉快的交流,签完文件后痛痛快快地又去打了一场紧张刺激的桌球,晚上还是沈乔送他回的家。
他的合作伙伴不少,聊得愉快的也不少,沈乔之所以特殊,大概因为他们合作的是e.g.---于他而言e.g.无关乎利益,只关乎感情,而对沈乔想必也一样。
沈乔这人看着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实际上着实有趣得紧:他是兴趣广泛样样涉猎,沈乔不仅样样涉猎,还样样皆精。
某天在射击俱乐部,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枪靶上的三个十环,震惊道:“你什么时候练得?”
“以前演戏时。”
沈乔给枪上了保险,“我演过动作片,不想后期处理血浆麻烦,就干脆上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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