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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惜违背天道,与世间所有人为敌,只为与之见面,与她说声平安。
可是……可是……”
终于,他还是丢下了剑,眼含热泪,湿润盈眶。
,!
“我将火灵珠匿于眉心,只求不忘记她。
每每有所遗忘,它便将吾烫醒。
我也一直相信她有醒转,复活的那一日啊!”
李罡眼泪扑簌簌的落下了。
是啊!
就是那一日,李罡离家而走,与父母赌气。
一个不留神,夜幕降临,他到一座破庙里面过夜。
兴许是命运的安排,他忽然想瞧瞧庙里供奉的是谁?他点起油灯,照亮了一处,虽是微弱灯火,但也照见了其破败的像身,看见了满是灰尘与蛛网的香具。
待他扫清其脸时,顿时惊为天人。
他久久不能回过神,也久久不能忘怀,久久不能转其头颅。
归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搜罗古籍,阅读古典,寻求其身份,其所在。
找了整整一年,他找到了,他很高兴,兴奋的大跳。
然后悲哀的发现,她住的地方极远,并且需要有一定资格,才能与之搭讪。
金钱?权力?知识?武艺?官位?法力?都不是,那个资格叫做封神,他必须成为神明才能与之相见。
他一开始苦练剑道,第一次拿起剑,只是因为她。
他剑道大成,与之其他剑客之中也是佼佼者。
他满心欢喜的去投报神位。
上上下下打点,结果出来了,没他的份!
万念俱灰,又正巧听说封神也是需要门道的。
遂大骂其黑暗,与一毛头小子稀里糊涂之下结为兄弟,打上天去。
号大闹天宫第二。
天帝俯首,表示服气,又回答了多年以来,困扰其的疑问。
她死了。
身死道消,灵魂都被打碎打散的那种。
行尸走肉一般过了几十年,那毛头小子忽然来到他跟前,与之笑道:“得到一宝贝。”
于是穿越时空,同行的还有这小子的结拜大哥与另一金兰结义,他成了二哥。
然后他们来到了上古。
兜兜转转,机缘巧合之下,他又见到了她。
他比画像上的还要漂亮动人万分。
他们结识了,也在一点一滴之中对彼此都有了印象。
直到有一天,他将她搂进怀里,说道:“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
“什么时候?”
她问。
“从我第一眼看见你。”
“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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