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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妙妙冲着周晔比了个手势,示意俩人事后猎物的分成。
周晔见到这个手势的时候,脸皮子有一瞬间的抽搐,但是想到现在这境地……也不知道野战军区那里,能不能及时赶到。
终究,周晔一狠心,答应下来了。
想要让马儿跑,总得给马儿吃草。
毛驴上山的时候,好歹前头还得钓着一根胡萝卜呢。
更何况是上山打猎这样的苦差事。
说到底,秦妙妙一个小姑娘,孤零零地下乡,来到了北大荒这么一个地方来,也不容易。
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周晔发现了一个有些奇怪的地方。
在钢厂建址上干活的时候,这一个半月的过程中,秦妙妙城里的爹妈,愣是一个电话都没打过,一封信都没寄过,更别说是发电报、捎带东西。
反倒是同样作为下乡知青的钟杨宇,首长嘴上说着不管不管,任凭孩子自个儿闹腾去。
结果回过头来,隔三差五,就是一通电话打过来。
还好厂址这边拉好了电话线,否则那信件岂不是跟雪花似的,都飘到了厂区里来?真是不同孩子,不同爹妈,不同的命!
想到这里,周晔心中忍不住微微叹息,看向秦妙妙漆黑柔顺的发顶时,神情也忍不住微微柔和起来了。
可惜了。
多好的孩子。
……“上山?!”
钟杨宇从发小口中,听到这个词儿的时候,整个人都支棱起来了。
曹兴提起上山打猎的时候,那也是两眼放光,想到东北长白山上的傻狍子,只觉得胃里火烧火燎的,嘴边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钟哥,不是说,北大荒这一块儿,棒打狍子瓢舀鱼吗?咱这趟上山,还不得吃的满嘴流油?”
钟杨宇想的更多。
赶山打猎,在他眼里,根本就是男人的浪漫。
他要是能亲自打一头梅花鹿回来,那秦妙妙不得稀罕死?要是她到时候真切地恳求自己,他钟杨宇……也不是不可以分一部分的鹿肉。
哥俩正徜徉在美好幻想中,就在此时地窨子的房门被敲响。
——笃笃。
“吱呀。”
房门打开。
伴随着积雪簌簌坠落的声响。
“秦妙妙?!”
钟杨宇一转头,就看到秦妙妙站在地窨子的房门口,背着一个大背篓,里面叉着几根足足有一米长,顶端被特意削尖的长矛。
除此之外,秦妙妙依旧斜挎着小布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着必备的干粮、水和急救纱布、酒精。
等钟杨宇的眼神划过她的腰间时,瞳孔骤然一缩。
作为大院子弟,他对于秦妙妙腰间的这个东西,熟悉中又带了点陌生。
木质枪托的双筒猎枪!
一瞬间,钟杨宇就结巴了:“你……也要去赶山?!”
秦妙妙一拍猎枪,没空多说,转而手一挥,就跟女土匪上战场似的,带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霸气侧漏。
直接把后面跟着的那哥俩,唬的一愣一愣,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甚至都忘记抬脚跟随。
还是秦妙妙察觉到没有动静,转过身来,皱着眉头喊了一声:“不想去?不想去我跟周科长说……”
话都还没说完,那边曹兴就迫不及待地接上话了:“诶诶诶!
别啊!
我去,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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