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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路正则不知道是心眼大还是能力强,非但没有惊讶,还咬着鸡肉,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我知道啊,小半个月前我就看见过那小子一次,估计一直暗戳戳地跟着我。”
余灿:“……”
路正则看着余灿的脸变了,赶紧放下筷子正色:“我看他体格不像那次撞我们的人,而且精瘦精瘦的,绝对也打不过我,估计是摸点的小偷,不过没关系,我家里有狗有摄像头,敢来就能被逮着。”
“……”
余灿眨了眨眼睛,眼里有一种不知道怎么评价路正则的神色,“不是,小偷?跟你半个多月了,你家就这么一点儿大,还没摸出你家的情况吗?”
路正则的手抖了一下,脸上有些许的尴尬之气。
☆、路驰远路正则不敢说自己家里有什么值得一个小偷觊觎如此之久的,也想不出那人跟着自己这么久是为了什么,但怎么着也不是好事。
而且一直这么跟着,路正则也积累了一些不爽的视·奸感。
他磨了磨嘴里的鸡肉,突然眼睛一亮:“今晚你别走了,明儿个我没事,今晚去会会这厮?”
这就很中二了。
余灿以为路正则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打电话给夏江报备一下,怎么着也是个嫌疑人。
可是路正则的理由却是:我没丢钱,而且跟我这么久也没有对我下手,不是摸点就是变态。
路正则更偏向后者,因为路正则坚信以他的样貌,还有衣服下的八块腹肌,一身正气,完全能成为被盯上的理由。
余灿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分析了,话风是什么时候被带歪的,他也是迷蒙状态。
总之,吃完饭,路正则就佯装自己下楼丢垃圾——其实也真该丢垃圾了,企图引起那位黑衣男子的注意力。
余灿也不知道是不是路正则做的汤里加了蒙汗药,他倒是跟着下楼了,两人悠哉悠哉真就像是散步一样,此时天还没有黑尽,留下还有一些原住户散步,都对这路正则打招呼。
余灿发现路正则人缘不错,小孩子要叫他路哥哥,大爷大妈叫他小路,连一些阿姨级别的都要问候他一句“吃饭了没有”
。
余灿忍不住看着身边的人挑了挑眉。
感情那一脸二五八万的脸就给自己一个人看的。
他在心里想。
直到两人走到楼下,路正则和余灿同时对视了一眼,继续绕着小区的小路走。
人渐渐减少,路灯盏盏点亮,该笼罩在漆黑之处的角落依旧黑得深沉,余灿被路正则带着,居然猫着腰钻进了漆黑的草丛。
蹲下去的瞬间,他的腿就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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