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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夜深了,喝几口暖胃,休息半个钟头,我们就要赶路。
说不定就是今天晚上。”
于是向思翎接过,喝了一口,高度白酒辛辣的味道下肚,果然令人精神一振,浑身热起来。
“我也提前去过小木屋,把周围都勘探过,也搞清楚了他们每天上班的活动范围。
在袭击小木屋的前几天,我在一条他们必经的小路上,遗失了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腰包,准确的说,是一些东西。
腰包八成新,布料扎实耐用,看起来就像是有人摘下放在路边,忘了带走。
里头有一千多块钱,一个指南针,一个微型手电,一个掌上游戏机。
每一件,都是非常值钱,并且好用的品牌。
在山里生活,都用得上。
而每一样东西内部,都装了微型追踪器,以防我失去他们的踪迹。”
向思翎听得服气。
谢新蕊对那两人设圈套,真有种降维打击的感觉。
只可惜后来还是被他们从黑黎峰逃脱。
像是猜到她在想什么,谢新蕊说:“确实,我原本的计划更完美——先杀他们俩,尸体丢在小木屋。
再杀钱成峰,手枪丢回小木屋,嫁祸给他们,伪装成他俩后来内讧互杀的场面。
我不先杀钱成峰,是因为一旦动手,警察必然查整座山的人,我就没有机会杀他们了——我也跟踪了钱成峰几天,无意间听到他打电话约你周末去黑黎峰。
反正那两人住在深山老林,先杀了,等警察现时,尸体都烂了,死亡时间推测不会那么准确,差个一两天也没关系。
谁知道,生了意料之外的事。”
“什么事?”
谢新蕊露出嘲讽的表情:“我潜到小木屋外,原本打算先开枪重伤尚仁,再重伤洛龙,拷问他一些事。
谁知我刚要进屋,门开了,尚仁竟然出来了。
我忘了一件事,他和我爸一个年纪了,五十多岁的男人,也会起夜的。
我们正好撞见,那老东西警觉得很,躲过了我的枪,还叫醒了洛龙。”
她看向向思翎:“这也是我没经验。
之前,都是对付单个的男人,他们两个一起,又都很能打很有经验,居然逃脱了,还差点打伤了我。”
“这是你拉上我当帮手的原因吗?”
谢新蕊摇头:“第二次袭击,我会更小心,更果断,我认为自己可以办到。
拉上你,是因为我觉得你应该喜欢这样的事,反正你也无路可去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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