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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军事训练,也没有那些精锐士兵们所拥有的精良装备。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战争中就毫无作用。
相反,杂兵们以其独特的方式,在战场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他们数量众多,能够迅速填补战场上的空缺,为精锐部队提供必要的支援。
在进攻时,他们可以冲锋在前,用血肉之躯为精锐部队开辟道路;在防守时,他们可以坚守阵地,用顽强的意志抵御敌人的进攻(虽然只是理论上的)。
再说了,这种部队就算溃退了,大家心里也有所预料,不太会影响大家的士气,非常的好用,谁用谁知道。
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耗费劳动力。
手持简陋武器的征召兵们大叫着冲进里面,开始胡劈乱砍。
而他们的对手也在菜鸡互啄。
一时间看上去进攻方声势浩大,优势尽显。
但其实不然,在还没有攻进来的时候,基本上他们就已经进入了城头上方弓箭手的射击范围了。
而现在,居高临下的他们也能更精准的瞄准自己的目标。
不要以为他们和下面木头城墙上的那些老农弓手有什么可比性。
即使是民兵弓箭手也比他们强,更何况这里还有不少真正的好手。
如果没有新的力量补充进去,很快这些家伙就会落荒而逃。
这种时候就要上职业军人了。
箭矢如飞蝗般射向敌军,青壮年的民兵们则手持长矛和盾牌防备着下方的抛射。
基本上没什么用,你站在下面,对方居高临下肯定比你射的远,更何况还有盾牌,弓箭手的攒射更多是骚扰而非击杀。
除非你是神射手的行列。
还是要上近战。
“冲!
冲冲冲!”
一队装备精良的军士冲进了里面,开始进攻。
随着他们加入了绞肉,局面很快就变成了一边倒的架势,他们的战斗技巧很明显属于战场武艺。
直来直,没有一点迟疑和花哨。
守城方,帕杰顿示意自己的手下立刻加码。
只要能拖住对面继续跟自己打绞肉战,依靠城防的优势,自己就是获胜的那一方!
很快,残兵败将就彼此溃逃。
演化成了两支装备铠甲的军队在战场上相互厮杀,场面震撼人心。
阳光照耀在铠甲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使得整个战场都仿佛笼罩在一种肃杀的气氛之中。
双方的士兵身着沉重的铠甲,手持锋利的武器,互相冲撞、劈砍,发出金属碰撞的刺耳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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