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龙吟小说】地址:https://www.lyxs.org
本来,哥以为自己已经帅得惊世骇俗了;除宿舍老大刘光宇外,我们五个兄弟,都认可这种说法,并且也各自认为自己帅得不得了,都足够出去到处勾引人了。
可乐队的人,帅得更是惊涛骇浪啊,而且都还个性十足。
断是我们不敢比的啊。
两个乐队交替上阵,十二点半开始,能一直折腾到四五点,而且还是在最后数百号人再三挽留、甚至痛哭流涕的告别声中离开。
最后留下的这些人,都是大四的。
大家都明白,这将是最后一场演出,明年的今天,学校还是学校,人却不是现在的人了,那叫一个伤感啊,哥看了四年,结果伤感了四年。
:林云顺也就是在那个元旦狂欢后,我跟秦欢雨彻底没了联系。
忙完学校的事情,我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屋时,突然感觉好空旷。
坐到床铺上才明白,是秦欢雨搬走了,门口的鞋架上,只有我的鞋子行单影只着。
正在愣神间,房东大妈给我送来了一把钥匙,并笑着说:“你的那个大美女女朋友留下的。
怎么?吵架了吧!”
我没有接过大妈的钥匙,果断退了房,搬回了宿舍。
……2006年元旦的那晚好冷好冷,我缩在上铺自己的被窝里,一动不动,自己给自己取暖。
那天林云顺竟然奇迹般的一直在宿舍,其实,他这样已经好久了,从大二下学期开始就这样了。
林云顺的前三个学期,很神秘,恰好我们又是严重缺乏探索这种好奇心的,只顾着谈情说爱的主,于是林云顺竟然就被我们忽略了。
严格意义上讲,云顺是我们6个人当中最帅气的,他170的个头,略圆但绝不显胖的脸,白净,五官透着一股不经意就迷人的气质。
如果他是一个女生,那我们宿舍立马会多出5条大灰狼。
他给人一种冷漠的感觉,这可能是我们不愿意去探究他秘密的原因吧。
……“失恋了?”
林云顺掀开了我的被窝,盯着我看。
“嗯……”
其实我不想理他,傻子都知道,我都搬回来了,不失恋,难道热恋啊。
……我睡着了,后来不知道云顺的动静。
约摸半点钟的时间后,有人推我,我迷糊中睁眼,又是云顺。
他下楼买吃的东西回来了,还有一捆啤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