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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雨幽幽地说:“它还会长出来的,可我却永远离开你了。”
我分明看到欢雨的脸上涌起了一丝忧伤,但这忧伤转瞬即逝。
“磊,我是那么深刻地爱过你。
我曾一度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然后结婚,生子。”
“我也一直爱你,欢雨。
直到你离开我,甚至直到鸢儿的出现。”
想到鸢儿,我只好强忍住涌起来的感伤,“我为你高兴,欢雨。
武云教授确实是一个非常合适你的人。”
欢雨笑:“磊,你什么时候能够不懦弱了,坚决一点儿,好吗?”
“我尽量,欢雨。
我一定尽量,欢雨。”
我说着说着就笑了。
突然发现,我和欢雨就从爱人蜕变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知道,有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
武云教授能够满足秦欢雨一切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欢雨就像坐上了超音速直升机,瞬间挤身于上流阶层,永远脱离了人间俗世。
爱,深爱,在这些面前,显得是多么单薄。
我的爱,能够给秦欢雨买一件衣服吗?我甚至不能够自己准备伴郎服。
这套伴郎服,以我陪秦欢雨、慕小尤逛品牌店扫价格牌后再偷偷溜走的经历,至少值小三万。
一个领结的价钱,就够我平时买衣裤、内衣、皮鞋、领带和腰带了,对方还送一套秋衣秋裤,一套保暖内衣。
而三万块钱,已经足够2007年7月的此时,在京城首府五六环,一套房子的首付。
而现今,京城一套房子一平30000块都买不起。
可见,三万块钱,在此时此刻的巨大价值。
我不敢说,这是我一辈子穿的最贵的一套衣服,但这肯定是我这22年生命里穿的最贵的衣服了。
我22年穿过的衣物的价值的总和,甚至加上我盖过的用过的,都可能达不到3万块钱。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已经绝不是秦欢雨的菜了。
何况,我怯懦而无决断力的性格,凡事藕断丝连的处事风格,都在武云教授面前彻底败下阵来。
我唯一能够完胜武云教授的只有两点,一点是帅气,一点是年轻。
但年轻和帅气,都是最经不起岁月和人生的。
唯有祝福欢雨,希望她幸福。
:迎宾秦欢雨串了一口气,从靠背椅上站了起来,对我说道:“磊,我的婚礼要开始了。”
一丝阳光适时透过窗户上薄纱的窗帘打在欢雨的脸上,上边分明泛起了一层幸福和一层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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