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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到晚上,曹烽在他房间里,总是会肚子叫,他食量也很大,段语澈当然知道几个包子填不了曹烽的肚皮,“晚上你跟我去食堂,用我的卡,我请你吃,现在,把鸭油包给我解决了。”
“我只拿了一双筷子。”
“那就用我这双,虽然用过,可以拿去洗一下,就不脏了。”
“我不洗。”
曹烽怕他误会,“一点也不脏,我……别人的我不吃,你的我可以。”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在学校里一起吃饭。
曹烽终于明白了有人作伴和独来独往的区别,他晚上是和段语澈一起吃的,饭比平常更香,还多吃了两碗,不用赶时间,一抬头就看见他慢条斯理的动作。
放学回家,曹烽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邮筒看,他已经这么做了快两周了,早上看一眼晚上看一眼,养成了习惯,段语澈终于忍不住问他了:“你老是看邮筒做什么,有人给你寄信吗?”
“有。”
曹烽看了他一眼,心想,弟弟多半是忘了那件事,他忘了给自己寄过明信片,可他却一直记着,每天都在等待、期盼。
在过去,写信是他最开心的事,那是他唯一和外界交流的方式,如果他写的信收到了回信,他会高兴很久。
段述民给他的回信不多,就一两封,就是问他好不好,缺不缺钱,天气冷不冷,就是这样的信件,他始终珍藏着。
不过写信这种古老的方式,在现代已经被淘汰了。
明信片是过了月考的那天周末收到的,曹烽打开邮筒,看见里面有东西,激动得不能自已,是一张乌镇的夜景照片,背后就写了一行字:“乌镇很美,有机会带你来,我们去看皮影戏。”
落款写的是TOM.
曹烽第一次收到明信片,他拿回房间,放桌上,隔几秒就看一眼,随后提笔,在作文纸上写:亲爱的弟弟,认识你才不久,可是我感觉……
他认为自己文采不够出众,一边写一边打草稿,翻开摘抄本看,这样一封信,写了一天。
曹烽没有信封,便自己折了一个,把写好的信纸装进去,黏好,放进家门口的邮筒。
原想第二天早上,再打开邮筒让弟弟看的,但是曹烽控制不住自己,夜里快十二点了,突然一下爬起来,冲到段语澈房间门口。
弟弟房间的灯还亮着,他敲了敲门。
“进来。”
段语澈准备睡觉了,看见穿睡衣的曹烽,“怎么了?”
“不是什么大事……”
他斟酌着用词,“外面的邮筒里,有一封信。”
“信?”
他莫名其妙,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嗯……”
曹烽看着灯光下面庞柔和的他,“可能……可能是寄给你的,你要不要去……看看?”
“你怎么知道是寄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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