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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开始看各种各样的书,从睁眼看到睡着。
有一日,我看到了白先勇先生的《树犹如此》。
让我心头一动的只是一些很不起眼的描述。
书里,白先生提到改造自己新宅花园的一段往事,王国祥先生和他共同花了一个月时间,将白先生属意的花草种满园子,两人还一个爬山摘李,一个接应,收工后,夕阳下,喝着杏子酒,吃着牛血李。
白先生提到王用的词还是“至友”
,字里行间用词也极为朴素克制,但字字句句,又再鲜明不过。
还有另一段触动我的话就更没道理了。
其实只有一句。
——“我与王国祥十七岁相识”
。
我一开始只觉得羡慕。
后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毒虫一样静悄悄地爬进了我的血脉。
我这才想起,原来……曾经有人也和我一起做过类似的事情。
我们同样相识于十七岁。
开始冷热相冲,水火不容,渐渐相处起来,却有了种旁人无法插足的默契。
我们曾在深夜交换从未宣之于口的理想和忧虑,一起做过最不容于俗之事。
我们曾在地球的另一端一起看着极光入梦,我曾送给他一只柔软的猫。
在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我曾喜欢过他。
——是啊,我都快忘了。
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爱过祁昼。
这个我如今想杀死的人。
从年岁来说,我明白自己的性取向其实不算很晚。
但事实上,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全部结束了。
就好像当年车站的相片灰烬,迎着风,散在荒凉污糟的四面八方。
我们间的事,连“悲剧”
二字都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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