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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锦之退步的伐子较大,一下子撞到一个结实的胸膛上,他回头一看,正是李渭崖。
这人扬了扬眉毛,仿佛在嘲讽他:怎么负责刑狱的官员,连这点臭味都受不了?如此爱干净,怕是不适合干这个呀。
许锦之可不想被他瞧不上,于是捏了鼻子,强迫自己上前。
篮子里,是一只被狗啃得快露出白骨的脚。
虽然散发着阵阵恶臭,但通过脚的大小和形状,不用卫戚说,许锦之也能看出,这是女人的脚。
“看肉块腐化的速度,可能跟肉行里的肉,是同一个女人身上的。
这个女人不光养尊处优,还喜欢一些时兴的玩意儿。”
卫戚指着尸块脚上的一条浅浅印记道,“这应该是长期佩戴脚链的印痕。”
许锦之皱着眉头,虽然极不愿意面对,但也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猜测:“我想,我可能知道这是谁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他,包括还蹲在地上翻看断脚的卫戚。
“不过,我还是需要再验证一下。”
许锦之声音低沉道。
总不能凭借着脚上的印痕及手臂上的一块胎记,就这么轻易下判断。
许锦之招来两名衙卫,命他们去朝暮阁将守店的小娘子带回来。
“你该不会怀疑是......”
李渭崖见况,凑过来,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是朝暮阁那位女掌柜?”
“你怎么知道?”
许锦之转身,奇怪地打量李渭崖。
“答案都写在你脸上了,我又不是傻。”
李渭崖瞪向他。
他一不满于许锦之拿自己当钱袋子使;二不满于许锦之总拿自己当傻子看待。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知道朝暮阁的掌柜是女人?”
许锦之解释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邬评事说的,他说朝暮阁的首饰设计精巧,小娘子都很喜欢,还说只要送上朝暮阁的东西,从小娘子到嫁了人的妇人,都能轻松拿下。”
李渭崖回道。
许锦之的脸黑了一半,“邬评事好吃懒做又贪色,家中拿钱捐的这份差事,你可不要像他似的。”
“好吃又贪色是真的,但懒做却不觉得。
我瞧邬评事每日上衙都挺早,做事也认真,对待同僚们热情大方,是个不错的人。”
李渭崖发自内心点评道。
“你这才来几天,知人知面不知心懂不懂?”
许锦之下意识反驳他。
不料,李渭崖却闲闲地看着他,“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并不是真正为了我考虑,只是单纯不喜欢我同旁的人过于亲近。”
许锦之心头一跳,撇过头去,语气故作嫌弃,“你是我推荐进来的,我只是希望你不要甘酒嗜音,耽误正事。”
“我......”
“对了,甘酒嗜音的意思是——沉迷于整日喝酒、听曲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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