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小说

第10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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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他此刻形容她们的样貌特点,他确实描绘不出来。

不像对于叶蓁,他甚至可以清晰的记得她锁骨偏右侧连接肩膀的位置,有一颗小小的痣,她嘴唇漂亮的形状纹路,她凑近他时头发丝扫过他留下来的香气,他都记得无比清晰。

第139章可惜他那时候不太识好歹

哦。

对大小姐那个叫谢沅的前桌记忆可能稍微深一些——

她每天都像离开叶蓁就不能独立生活一样同叶蓁黏在一起,惹人烦的厉害,他很难不去记住。

比起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曾经同叶蓁过分亲密丶或者觊觎过她的人,他会记得更久,这样才能在下一次见面对他们有所防备。

他不能容忍任何一个隐患在叶蓁身边。

他厌恶那些该死的可以称之为撬墙角的行为。

叶蓁打断了他的想法,「我也没问你啊,解释这些做什么?」

陈清濯静了两秒,说,「我以为你想要听。

「……」

叶蓁发现他总是能用这种一本正经说话的样子哄到她,她故意做出来生气唬他的表情都快支撑不住了。

没有比这再直男的话了。

好吧,叶蓁还真就吃这一套。

她抬起下颌,露出那种惯有的蛮横骄矜,是陈清濯最喜欢的样子。

他会想起蹲在猫爬架上舔着漂亮毛发居高临下睥睨人类的波斯猫,高高在上的令他想要匍匐在她裙下,「给我调一杯。

叶蓁在夏天里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水蜜桃,脆脆甜甜。

陈清濯对她的喜好几乎了如指掌,几分甜,微妙的口感,不知道哪个时刻就已经牢牢刻在心里。

即便他们还没有完整的在一起度过一个夏天。

去年相遇的时候已经八月份,处于夏季最炎热的时期。

他们相遇的太晚了。

陈清濯为此感到遗憾。

他在大小姐的生命里占据的时间短的可怜。

这又让他心生嫉妒。

陈清濯给她调了一杯带有水蜜桃元素的饮料,叶蓁捧在手里感受着冰块化掉的凉意,低头咬着吸管嘬了两口。

她道明来意,「唉,未来半个月你可能都要见不到我啦。

「明天走?」陈清濯知道她家里打算带她去旅游,叶蓁上周就跟他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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