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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来想去,只有这种可能。
末世前,虽说他和朗樾齐名,被称为华国医学界最闪亮的两颗新星,但实际上论知名度,他是不及朗樾的。
很多科学研究会,他都懒得参与,一些竞赛邀请他去当评委,他也直接拒绝了。
一方面是不喜欢和一群笨蛋说话,最重要的还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效的活动上。
即便这样,因为他的几项研究发现都对现代医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含金量极高,他还是被提溜到了和朗樾齐名。
他曾经特地去找了朗樾的一些研究报告和刊登在权威医学杂志上的论文拜读,朗樾确实是个医学人才,但比他还差点。
之后,他就没再关注他了。
既然不是他对手,没什么挑战性,他还关注他干嘛。
乐梨简直不敢相信她的耳朵,拿自己做实验,那不就也变成丧尸了么?
乐梨扯着陶昱州白大褂的袖子,正色道:「你可别做这种傻事啊!
研究归研究,你哪怕研究到废寝忘食,我提醒你吃饭就是了,忘我到一年不洗澡都没关系,我最多离你远点,别熏着我就行。
但陶昱州,你要是敢和那个蠢货一样,拿自己身体作实验体,小心我揍死你。
」
陶昱州嗤之以鼻,「原始化丧尸又丑又脏丶无意识,我怎么可能成为那东西?如果我被灌了「活死人药剂」,让我听命于一个比我蠢的人,我会气绝身亡的,变不成实验体。
」
「我做人做得那么成功,做什么丧尸。
」朗樾很大机率如他所想的那样。
那他指定是有什么大病,他都不屑和朗樾这货齐名了好嘛。
陶乐梨:……你做人到底有多成功啊??到底是什么让你自我感觉这么好的!
陶昱州喝了口汤,这个牛肉汤好像也变好吃了。
最近小丫头厨艺见长啊,每次送来的饭菜都很可口,和半年前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
乐梨看他那狐疑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撑着下巴,乖巧状地问道:「是不是很好吃呀?有没有觉得我的厨艺有明显进步?」
不等陶昱州回答,乐梨小姑娘就一股脑说了:「我最近在拜师学艺,谭姐的厨艺——」她竖起大拇指,「顶呱呱的。
」其实,她也不想麻烦谭姐,可最近看玉米粥那么辛苦,天天泡在实验室,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想必他的压力也是有的,先忽略他平时臭屁到傲视众人的中二眼神吧,所以就想给他喂食些好吃的。
无奈,乐梨小姑娘是口嗨王,动手废。
乐梨尝试几次都不尽如人意,就想到了谭念。
而谭念一听说是给博士补补身子,绝对当仁不让。
博士只吃乐梨做的饭菜,所以她就从旁指导。
小到焖煮多少时间丶什么时候加调味料丶加多少调味料,大到包饺子馄饨,自制手擀面……一应俱全,简直就是做饭小能手!
后来,乐梨才知道,谭姐有个亲妹妹,叫谭思。
两人从小就没了父母,是孤儿。
两人为了一直在一起,谁都不愿意被人领养,就在孤儿院一直待到了十八岁成年。
谭念和谭思读书非常用功,陆续考上了军校,之后又被特战队选中,前后脚入了特种部队。
姐妹俩相依为命,为了更好地照顾谭思,谭念学会了做饭,并且千锤百炼下,才换得如今的厨艺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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