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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藏本来就没想把孟初九当成使唤的奴婢佣人,他救他也不是为了这个。
可是他却把自己定义在这个位置上,让应藏有些头疼。
“你识字吗?”
孟初九一愣:“识几个。”
不是富贵之家或是书香世家的哥儿一般都不识字,他们在社会上的定位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谁会管工具识不识字。
应藏行箱笼里拿出一本较为简单的启蒙书《小学诗礼》。
原本他已经考上举人是不需要带这些的,可是他背井离乡,家里也没有亲人等他回去了,他索性拿了他父亲当年给他买的第一本书放在身边,权当念想。
“你有兴趣看看书吗?”
应藏递出《小学诗礼》。
孟初九的视线落到书上,书页很旧,但是毫无破损痕迹,看得出来常翻而且爱护得很好。
他有些惊讶,“可是我只会几个字,应该是看不懂的。”
应藏是个标准的读书人,他对喜欢读书的人很有好感,说:“你先看,不懂的我教你。”
“教我?”
孟初九捧着书,笑出两个小梨涡,颇为不好意思,“公子,你真好。”
越来越让人心动沉沦。
太直白的话有点让应藏有些不适应,毕竟读圣贤书的人再骚也是闷骚,明着来他就无所适从。
“你看吧。”
“好!”
孟初九在桌边坐下,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
应藏看得见1748,直接把它的光芒当台灯用,桌上的点的灯只是做个摆设,这对孟初九有些影响,应藏挑了挑灯芯,让灯燃得更亮。
1748:“……”
真有病。
大好夜晚,美好的误会也发生了,结果两人坐下来看书……
孟初九真是生错了年代,去现代啊,高考前这么努力,名牌大学不是问题。
卯时,日出天明。
应藏熬了一夜丝毫不见疲惫,反而是孟初九,他有些体弱,站起身显得困倦,眼下泛乌青。
集镇上开始热闹了,商铺也都开门做生意了,应藏迫切需要一个自己独自使用的房间,立刻就带着孟初九出来采买生活物品。
街上的人很多,男人、小姐、哥儿,来来往往,熙熙攘攘。
这块集镇算是学区房生活区,为青鸟书院读书的学子服务,一大半都是来陪读的,一家老小都在这里住。
1748看着其他的哥儿,有些惊奇:“我还以为哥儿的朱砂痣都长在眉间,原来有些朱砂痣长在其他地方,但是痣的颜色深浅代表生育能力吧?”
应藏:“嗯。”
1748了然,又看向眉间仿佛滴血的朱砂痣的孟初九,说:“那孟初九一定很能生,说不定只做一次就能怀上。”
它忘了这是古代,面前的宿主还是应藏,说话毫无顾忌。
应藏还未说话,正好孟初九此时转过身来看他,眉间的朱砂痣像是火焰一般烫到了他的双眸,他沉寂已久的心尖莫名引起一丝震颤。
应藏不动声色撇开目光,沉声道:“污言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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